新竹市文化局演藝廳前身為新竹市立演藝廳,自民國九十三年七月一日改隸於新竹市文化局,由新竹市文化局表演藝術課管理。本廳為一以音樂演出功能為主、以戲劇、舞蹈演出為輔,所設計之專業演藝廳,其設立使新竹市表演藝術生命邁入另一個新的里程碑。完善的硬體設施提供國內外表演團體專業之表演場所,對新竹市民而言將可提昇休閒生活的品質;其設立宗旨除提供市民一良好的休憩場所,引進國內外優秀演出外,未來並將著重於民眾推廣教育及輔導地方表演團體,為新竹市灑下藝術種苗。


       
演藝廳落成後將秉持以通俗與精緻並呈、傳統與現代兼顧,策畫辦理各項表演藝術(音樂、戲劇、舞蹈、傳統戲曲、民俗技藝)的演出每年一百三十多檔次的表演,來滿足新竹市民的精神需求;另表演藝術推廣教育、研習及地方藝文團體輔導亦為工作重點,開館後系列辦理主題性演出,將表演藝術系統化的介紹給新竹市民;多元的推動更能豐富市民精神生活、廣植藝苗,拓展並培養表演藝術欣賞人口。



       
除提供市民一良好的休憩場所,引進國內外優秀演出外,未來並將著重於育成地方表演團體及將表演藝術系統化的介紹給新竹市民,為新竹市灑下藝術種苗。




        地址:30056新竹市東大路二段十七號   
電話:03-5420122    傳真:03-5338012



       
演藝廳功能定位以綜合性辦理各種文化活動、樂團演奏、戲劇、傳統戲曲…等表演活動為設計,並以音樂演奏為本廳特色。廳內包含後舞台、化妝間等其他附屬設施:天花板與內牆除了照明、空調、舞台燈光與消防的配合外,最重要的是音效。這部分之設計(吸音與反射音)經由國外音響專家協助來謀求最高效益。天花內亦規劃貓道以便維修工作。座椅以含吸音設備。舞台部分包含升降舞台、升降樂隊席。


       
新竹市立演藝廳藝坊依據「新竹市立演藝廳場地使用管理自治條例」,辦理文化藝術相關展覽活動之場地租借。本廳藝坊計有大廳右側(A區)、大廳左側(B區)及後側(C區)三個區域,每區約70坪,本廳提供中央空調、照明設備,並有展示板可供租借﹔唯大廳之使用須經本廳同意。藝坊屬開放空間,為前往二、三樓音樂廳及側門之必經通道,藝術人潮眾多。本廳前方有收費停車場,停車便利。


週三至週日       

09:00-12:00 / 

14:00-17:00   

(晚上視當天表演節目時間開放)


以上文字來源:   

新竹市政府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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