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主  題10月9日公務機關調整放假,事業單位可協商決定是否跟進
發布單位新竹市政府勞工局
詳細內容行政院於9月29日核定政府行政機關95年10月9日(星期一)調整放假,10月14日(星期六)補行上班上課1日,本市各事業單位可由勞資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跟進。新竹市政府勞工局表示,適用勞動基準法之事業單位,除勞資雙方已協商調整休假日外,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其施行細則第23條規定,中秋節(10月6日星期五)與國慶日(10月10日)均應放假一日,至於10月9日當天是否彈性放假,可由勞資雙方協商決定調整工作日與休假日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nfush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