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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了個好不快樂的年, 真是差點忘了要寫"我在高科技工作的日子(七)",
這件事了!    本來嘛!   
上班不就是這樣,  說穿了也沒什麼值得一提的;  
不過, 過年期間有人跟我說了件事, 讓我不知該說什麼好......


        話說幾個月前,
有一次假日到公司工作, 想說老婆在家也是無聊,
不如帶她去公司逛逛, 看看所謂的高科技,
最重要的是看看我的位置佈置, 提供一下意見;   
看起來好像沒什麼大不了的, 其實是犯下公司所忌諱的大錯:


        第一,
不該未辦會客證進入公司


        第二,
不該帶客人進入辦公區


        第三, ......


        ( 法條很多,
不及詳載 )


        運氣很不好地,
或說情報不夠靈通地, 我帶著老婆來到我的位置時,
才發現我的老闆也在公司(=.=|||);    不過,
我覺得不以為意, 假日嘛!    通融一下嘛!   
耶!    真的!    到下班回家,
一切都是很美好的!


        誰知道第二天,
老闆在四下無人之際, 闢室密談了我, 告誡我, 以後別這樣;   
當時, 我除了感激老闆沒有在我老婆前斥責我之外,
還特別感謝他沒有把我送交人事, 依法辦理......


        時光如梭,
歲月如流, 時間很快地過去了!    來到了大過年,
結果, 有同事告訴我, 老闆在過年期間帶老婆來公司參觀;   
聽到之後, 我也不知該說什麼, 只能說一句耳熟能詳的成語:


        只准州官放火,
不准百姓點燈


 


        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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