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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開始遠程的散步不久之後, 一個朋友送給我一個電子步程計。    步程計顯示出我走了多少距離, 走了多少步, 以及所花的時間等等。


        在使用步程計幾天之後, 我測定每小時平均走四哩路。    我最初的反應是失望。    一小時四哩路似乎不是很快的速度;    以這種速度去進行, 我無法走很多路。


        但是, 我開始以一種不同的方式去看待此事。    當我乘車或坐飛機旅行時, 這個世界模模糊糊地掠過;    我與自己周遭的環境幾乎沒有親密關係, 也沒有什麼關聯。    沒錯, 我可以迅速地從一個地方到達另一個地方, 但在這種過程中卻失去了很多。


        對照之下, 當我徒步走動時, 我卻重新尋回自我, 成為周圍世界的一部份。    我意識到自己是一個個人, 不只是一疾駛汽車中的一分子。






        註:    當時寫這篇文章, 不!    應該是抄這篇文章時, 應該正是開始下基地前的集訓期間, 天天都得遠距離的行軍;    可能是當兵當到很累了吧!?    所以, 就用抄的, 比較快吧!?    以上文章來源:    我的最佳表現(上)--陳蒼多譯, 中央日報獨家取得版權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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